完全同意,不管看小说还是电影,我一定要先知道结局,免得猝不及防被什么地方戳伤而无法疗愈。包括动漫一般也只看完结番。从小到大唯一接受的BE只有红楼梦,当然究竟它是不是个BE也见仁见智。古希腊和莎士比亚的悲剧的话就只看梗概和简介了,无缘而已~

七山墙:

大概半年多前微博上有关于BE和HE的讨论,给我懒过去了,这两天发现又有人在说“给BE一个机会,来看吧”。唔,我就觉得,对于这种作者明显超出自我影响能力的行为(虽然也无可厚非),作为专业人士我要出手了。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牵扯很广,就随便谈谈吧。问题复杂,篇幅所限,不保证下面的文字没有漏洞。欢迎讨论,拒绝人身攻击。


有个比我要说的事情有趣得多的案例,请看Janice Radway的Reading the Romance,写美国宾州乡下小镇的一个家庭妇女如何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廉价言情小说阅读俱乐部的事情,包括她们的阅读体验、选书标准、推荐方式等等。非常有趣,可以看看。




要讲这个问题首先讲一个概念叫“文类”,英文(其实是法文)genre。


这是个缠夹不清的概念,最简单的解释方法是举例:电影中的“恐怖片”“音乐片”“惊悚片”“武侠片”“西部片”,文学中的“侦探小说”“言情小说”“科幻小说”“青少年小说”,这些都是文类。


为什么说这个概念缠夹不清呢?是因为分类标准不统一,有基于题材的分类(武侠),有基于情感的分类(情节剧),有基于表现形式的分类(音乐片),甚至还有针对人群的分类(青少年小说);也是因为几乎每一个文类,详细纠结下去,捋捋它的历史源流,看看它的具体案例表现,你都能发现问题多多矛盾重重,文类的定义和切割麻烦和模糊至极。


就说“科幻”这个分类相对清晰的文类吧,最早是从哥特文学里出来的,开始就和恐怖惊悚等牵扯不清,到了最近跟奇幻也不清不楚,在中国还莫名其妙地跟儿童文学混到一起去了。还有一个最复杂的文类,“言情”,再往前推个一百年——就一百年,不多——在中国,言情是男人写,男人看的。


文类的定义人也不统一,有营销方制造出来的(盗墓小说),有作者的自我意识创造(现代高奇幻),有市场和观众的反馈(没有一个特别好的例子,抱歉),还有评论家制造的(黑色电影),所以,究竟谁说了算?也许谁说了都不算,最终这成了一套极端不稳定的边界模糊的分类系统。




但为什么还要文类这个概念呢?啊,人类也许还是要把不清楚的大量东西分分类才好处理是不是?


最终,文类界定成了一种动态的,集体的,社群的行为,也就是说,里面包含了很多主观的武断的充满争议性的因素。




那么,文类界定是怎么一回事呢?


文类界定的关键在于文类俗套。也就是说文类里反复出现的,标志性的情节因素、人物特点、母题、特征事物、叙事方式,在电影还有很多技术手段比如打光、音乐、镜头等等等等。举例?福尔摩斯开始界定的早期侦探小说俗套,侦探人物形象,旁观者叙事等。西部片是最容易解释的:牛仔,警察,小镇,黄沙,酒馆,枪战,不参与战斗的等在家里的女人,“家即城堡”概念,一望无垠的地貌,等等等等。我希望这里已经讲清楚了。


而文类俗套就建立了文类期待,也就是说,读者来读特定文类的时候,是带着期待的,ta希望在文里读到什么,不读到什么,是由这个文类界定决定的。一个人走到武侠小说的书架前面,ta对自己抽出的那本书的期待是由他之前阅读的武侠小说决定的。这种东西,单部作品的作者决定不了。


我导师喜欢用的一个例子是这么说的:文类就像肥皂。你喜欢一种肥皂,你用完了就会反复一块两块三块地买同一种肥皂,因为你知道你喜欢。但是你看完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你不可能一直把这部电影永远循环下去,那么生产者的逻辑,就是他们会给你提供你喜欢的这部作品同一个文类里的类似的作品。你喜欢《暮光之城》吗?那么去看《五十度灰》吧。(此处有轻度讽刺和搞笑意味。)你喜欢《哈利波特》吗?那么去看《黄金罗盘》吧。就是这样。《哈利波特》和《黄金罗盘》当然不是一回事,但又有很多相似点,如果你喜欢的恰巧就是这些相似点,bingo!安利成功!




那么,这些和网文有什么关系?


中国现在的网文,说穿了,某种意义上就是弥补了中国纸媒的类型文学的空白。很多国家极为发达的类型文学传统和市场,在中国前网络时代是不存在的,而这些写作,则极其迅速地被网络时代的写作填补了。现在网络文学网站都有极为细致的类型分别,走的就是同样的思路。


所以,读网文的读者都是带着期待来的,他们点进一篇文,看着上面的分类和关键词,本身就对这篇文应该满足他们什么样的需求有所指望。而作者也通过自我的文类标签,限定了可能点进来的读者的人群。也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每个人对文类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差错肯定有,但不会很大。


这件事情对于同人则尤其重要。同人的程式化类型化是原创所不能比的。同人本身严格受前文本控制,而更重要的是,有粉丝社群的集体理解约束着,有同人规范束缚着,比原创文其实更受社群和读者期待的制约。




那么到了问题的关键了。为什么有人觉得HE和BE(抛开两个词的理解不谈)这么重要?那就是因为结局本身在他们的阅读体验中占据极大的地位,他们对文类的期待中就包含着对结局应该如何的判断。也就是说,他们点开一篇文,就带着对文类的理解,在他们看来,一篇文如果不是HE或者BE,就丧失了这种文类对他们的意义。单个作者无法对读者眼中这个文类的定义和期待作出修改,因为ta确实没有这个能力。


这在言情还尤其明显。Radway的著作中,就写到那个乡村廉价言情小说爱好者俱乐部的传统是先翻最后一页,不是大团圆结局根本不看。这就是说,结局这点在很多言情读者看来都是极其重要的。悲剧结局对很多作者和类型也是同样重要的,早期日本少年爱漫画就基本都走BE路线,这也是早期耽美漫画跟现在的一大不同。【而同人大多数就是言情嘛,同人作者被追问结局如何再正常不过了。】




对了,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类型写作不等于低质量写作。不等于比严肃作者或专职作者差。文学史上经典化的类型作品真的不要太多……(也就是话说回来,连狄更斯当年在报纸上连载小说的时候都有读者跟他写信催稿问结局啊。真别觉得有人问你结局是HE还是BE就是侮辱了你啊。这只是类型期待的问题啊。)


我半年前在微博说过一句刻薄话,似乎还因此得罪过人;不过确实,不想被别人问结局,您真的最好去正经纯文学杂志发文。那边不管你结局的。只要还在网文,在同人这边混,读者问一句结局,不算没礼貌,不算过分,因为读者爱在这个文类里看什么,往往跟结局关系太大了啊……要么您一下全发出来,大家自己先看下结局怎么样再决定看不看?


当然,最后一点,也是我上次跟一个学文学的作者聊的时候说到的。有的文,如果写得特别好,我觉得是可以超出类型期待的。这个也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文类的演化。文类的俗套如果一直保持不变必然会变得无聊透顶不是吗?所以会有人刻意打破一些旧俗套,建立新秩序,就像福尔摩斯俗套必须有个又胖又懒的波洛来打破一样。很多别出心裁的改变不仅不会惹人厌烦,还会让人拍案叫绝啊。




当然,那些都得是写得特别好的文,我可以抛弃一切成见和规条和期待来看,来喜欢。包括我同人不看BE的习惯,已经被打破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次了……【点个蜡】


但没到那个水准,还是算了吧。




然而,最终归根结底这些都是言论自由问题,基本人权。也就是说,作者爱写什么,悉听尊便,但读者爱发什么牢骚,您也管不着。


唔,其实再简单说来也就是一个吃饭有没有忌口的问题而已嘛,你得有很好的理由来劝说不爱吃香菜的人吃吃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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